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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短片联展 2024 作品报名章程及规则


联展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我们让全新的影像在中国发生,在长达十天的展期内,各国影像创作者和艺术家们在北京展示他们的最新作品。我们将“短片”的概念延伸至影像创作的各个领域,在电影和艺术中寻求结合的可能——丰富前卫,不拘一格——让真正的才华在人们面前得以呈现:我们是站在影像前沿的观察者和思考者,也是推动者和冒险家。


2024北京国际短片联展将于11月23日至12月1日在各个影展合作场地举办。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官网 www.bisff.co 或微信公众平台 ID: bisffest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试图让短片呈现出足够的纵深和张力,我们将短片置入整个文化生态中考量,试图探寻可延伸的社会意义。我们摈弃歧视、成见和胁迫;力求建造起激发灵感的力场,让表达得到瞩目,让影像得以延续,让艺术可以无畏迸发。


视野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向短片敞开怀抱,我们尝试对短片这种在中国始终缺失身份的体裁,在各个领域做出崭新的阐释;我们尊重短片的创作潜能,也相信短片可以更敏捷地传达灵感,更灵活地激发创作;为此我们试图为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创作者提供同样平等的可能性。


目标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旨在每年展示和集中讨论来自国际各地类型丰富的短片作品,在发掘影像的艺术价值的同时,在当代语境下感知革新性的表达方式,去引发艺术和电影的无阻对谈,试图循着新世界破壳的角度,去探索当代影像表达的未来走向。





单元设置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分为竞赛部分和非竞赛部分,其对作品的要求如下:


竞赛部分:


影展竞赛为国际竞赛单元、华语竞赛单元和新星竞赛单元,三个单元均涵盖:

虚构类影片(带有明显叙述结构和主观叙事导向,意图塑造角色形象和讲述故事情节的作品);

非虚构类影片(旨在非间接使用现实材料,在运用真实手法的创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的作品);

实验类影片(带有实验电影手法倾向的,使用具有独创性的艺术表现手法、具有混合特质的作品);

不限真人、动画形式;不限任何技术手段;不限题材、体裁和主题。

影片作品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含片头片尾)


国际竞赛单元展示首要制片国家来自世界各地(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影片作品;


华语竞赛单元展示的影片至少满足下列其中一种情形:首要制片国家为中国大陆地区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主要语言为华语;影片导演为华人身份。

  • 报名作品资金来源50%及以上的为首要制片国,50%以下的为次要制片国;若无法满足上述计算条件,则影展主办方保留调配入选竞赛单元的权利。


新星竞赛单元是一个跨国别的主题性竞赛单元,旨在展示“成长”这一主题下的短片创作。参与该竞赛单元的影片不限制片区域和语言。


非竞赛部分:


回响 - 档案电影单元 回溯和呈现影像的发展历程,特别致敬影像史上的杰出的影像作者和群落,此单元也会特别展映最新发现和修复的早期影像作品,并着力探索非传统的影像再现方式和探讨语境。


星辰 - 聚焦影人单元 针对某一影像作者或创作团体而特别呈现的展映单元,为活跃在当代影像创作领域,具有特别艺术成就和对运动影像创作产生启发意义的影像作者而设置,旨在梳理其美学历程,营造学术研讨空间。


中子 - 中片特别展映单元 针对杰出的中片(长度为46-75分钟,含片头片尾)的作品进行展映;不限国家、语言、题材与体裁;该单元旨在展示在全世界范围中片影像的最新成果。


其他特别展映单元(对影片长度和属性归类均有不同要求,详情请见最终的展映计划);



报名条件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选片和策划工作由“北京国际短片联展”选片与策划组委会进行。


报名竞赛单元的影片作品成片需完成于2023年6月1日之后;


参加竞赛单元的影片,保证在中国大陆地区未有展映经历或展映计划(包括影展、影院放映、有线电视展映、网络在线点播等),选片组委会更倾向于选择保留较广区域“首映”(亚洲首映、国际首映、世界首映)的影片作品。若入选影片在联展开幕前于中国大陆有任何形式的展映计划,请及时邮件与策展团队联系并进行说明。

  • 往届投报过的影片作品请勿再次进行报名,包括同一作品的更新版本。


报名参展者须保证其拥有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或相关授权,须保证影展不受任何第三方基于任何理由对于相关影片的展映行为提出强制要求、干扰和诉讼行为;

* 报名参展者在非持有影片作品版权、产权或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参与影展都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名方式

报名影片需通过在线报名平台并填报在线表格进行资料提交:



  •  请通过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投报平台,不同投报平台对入选结果没有任何影响,请勿多平台重复报名。


在线报名过程可能会产生一定报名费用,并将包含影片作品上传操作;若无法使用上述平台,华语影片请联系投报邮箱contact@bisff.cn国际影片请联系contact@bisff.co。所有报名影片作品应至少含有中文或英文字幕,国际竞赛作品应至少匹配英文字幕。报名影片需提供中文或英文作品材料信息



组委会将保留所有数字和实体的影片文件,用于存档、供专门人士观看等用途,此项授权有效期持续至影展及以后30天,此后组委会将按照寄送人的特别要求回寄实体储存介质和删除数据文件。 



报名截止

对于完成于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的影片: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和报名材料寄送邮戳日期最晚不得超过2024年8月23日


对于完成于2024年6月2日及以后的影片: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和报名材料寄送邮戳日期最晚不得超过2024年9月27日


*  联展组委会无法保证晚于报名截止日期的影片进入选片程序。



作品入选

联展组委会将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在官方网站和其他官方媒体中公布入选消息;在此日期前进入展映名单的影片作者、制片单位或发行单位也将会获得相应通知。


投报影展竞赛单元的影片最终可能会根据策划需要调整到不同的单元(包括非竞赛单元),同一部影片也有可能作为其他影展单元的内容进行呈现;联展组委会将与影片作者和制片方提前进行意见征求。


最终展映名单公布日起,入选影片作品的作者、制片方和发行方需承诺不再将影片从展映计划中撤出,在展期结束之前,不再参与任何中国大陆地区的影院展映、网络点播、电视播映以及其他影展和展览。


入选影片作品的作者、制片方和发行方可在影片的推广材料中(海报、宣传页、媒体包、预告片、网站等)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入选标识。此标示未经联展组委会许可和确认不得擅自更改。任何涉及影展主要标识的发布及使用需经过组委会授权。



作品授权

报名参展者通过报名平台和其他渠道递交到影展主办方的所有文本、数据和图像将在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出版和发布中(包括影展手册、影展指南、网站、微信公众号、其他社交网络媒体等)被用作素材和参考材料;这些内容将可能会由于出版发布目的而被编辑、翻译和调整;影展参与者在参与影展过程中可能会被采访、拍摄或录音;影展主办方将获得授权出于非商业目的使用这些图像、视频或录音。


主办方可能会通过影院、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平台播放和展示参展影片的部分段落(此段落不会超过影片全长的10%,时长上限为3分钟),用于非商业的宣传目的;此项授权从影片报名成功日后延续一年,并默认可自动续期,直至参展者要求收回授权。



作品展映

在展期内,入选竞赛单元的影片作品将至多公开放映3次,非竞赛单元影片将至多公开放映2次。在影展评奖结果揭晓后,组委会将保留额外放映1次最终的获奖作品的权利。若存在上述名额之外的放映计划,组委会将进行额外沟通和征求许可。


正式放映中,参展作品的可接受的通用影片格式为高清数字文件;主办方不接受包括DVD(R)、蓝光光盘在内的数字文件载体。影展主办方仅在出于特别展示目的的情况下接受8毫米、16毫米、35毫米胶片及VHS录像带等实体介质。组委会倾向于使用作品最终版本的最清晰格式的文件;放映文件禁止包含视频和音频水印;对于放映文件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影片,组委会保留拒绝其参展的权利。


若影片需要实体材料递送,报名参展者将承担寄送和返还展映材料所需的费用,联展组委会有权拒绝产生额外寄送费用的报名作品。联展组委会尽可能充分尊重参展方的展映材料回寄意愿,组委会不承担任何由于信息缺失、错误、遗失所导致的重寄、赔偿等额外费用;在联展结束一周之前,联展组委会将不会返还任何实体报名材料,申请寄回的材料最早将于联展一周后开始返还。


*  更多关于字幕和准备材料,视频提交文件格式要求等,请查看北京国际短片联展影片材料技术指导(入围通知邮件中)。



奖项评审

组委会将从电影、艺术和文化等领域选择和邀请三位杰出专业人士分别组成各个竞赛单元的评委会,为保证奖项的公平和公正,任何与竞赛单元参赛作品相关的制片和推广人员将不会列位评委会。评委将在影展期间观看所有竞赛影片,并进行集中讨论评选出影展的奖项:


  • 国际竞赛单元奖

所有参与国际竞赛单元的作品均有资格竞争3个国际竞赛单元最佳影片奖(排名不分先后)。


  • 华语竞赛单元奖

所有参与华语竞赛单元的作品均有资格竞争2个华语竞赛单元最佳影片奖(排名不分先后)。


  • 新星竞赛单元奖

所有参与国际竞赛单元的作品均有资格竞争2个新星竞赛单元最佳影片奖(排名不分先后)。


评委会和组委会的决定具有最终效力,并拥有所有奖项的最终解释权。


  • 杰出艺术探索奖

联展组委会将在国际竞赛单元和华语竞赛单元分别授予1部影片作者杰出艺术贡献奖,用于表彰在某方面(表演、摄影、美术、剪辑、音乐等)有突出表现的影片;


  • 合作赞助奖

评选规则和评奖倾向取决于合作赞助方,具体奖项和评奖规则将在官方媒体以及合作媒体进行公布;


获奖影片的作者、制片方、发行方和版权代理方获权在未来影片发行和推广中(海报、宣传页、媒体包、预告片、网站等)使用由组委会提供的官方标识和奖项标识。此标识未经组委会允许不得擅自更改。获奖影片也同样获权在影片的开始部分和结束部分使用联展标识和奖项标识,并在影院和其他影展、展览中使用。


  •  影片作品在“北京国际短片联展”的注册和参与即视为完全接受以上条款和准则。联展组委会的决议具有最终效力,影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国际短片联展组委会所有。


本报名规则与章程版权属于 北京国际短片联展组委会。



北 京 国 际 短 片 联 展

Beijing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

 Official Website: www.bisff.co

Wechat / Instagram / Facebook: bisffest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ntact@bisff.co

Chinese Communication: contact@bis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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